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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罩和防护服有了独立海关税号! 发布时间:2020-03-24 2020年3月20日海关税则号更新,将口罩和防护服的税号进行了拆分调整: 1.原税号6307900000(纺织材料制未列名制品)拆分为:6307900010(口罩)和6307900090(其他纺织材料制未列名制品); 2.原税号6210103000(化纤制用税目56.02或56.03的织物制成的服装)拆分为:6210103010(化纤制防护服)和6210103090(其他纤制用税目56.02或56.03的织物制成的服装)。
税号拆分后,增加了6307900010口罩和6210103010化纤制防护服专用税号,请广大企业在出口申报时注意进行相应的调整。
我国是口罩生产大国,供应了全球近一半的产品,但口罩在海关税则中一直归类在6307900000下,该税号下的产品极其繁杂,每年的出口额超过50亿美元,难以准确了解我国口罩的进出口情况。我国也是非织造布制服装的生产大国,该类产品主要包括手术衣、医用防护服、隔离衣、工业防护服和其他场景的防护服装,在本次新冠疫情中,各种医用防护服、隔离衣对保护医生和其他一线工作人员的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。 新冠疫情爆发后,我协会在配合国家部委梳理我国口罩产能的过程中,发现口罩没有独立税号的制约效应尤为显著。新冠疫情初期,我国进口了大量口罩和防护服,根据商务部数据,截至2月20日,我国各种贸易方式进口口罩超过12亿只,防护服超过1300万套。目前,我国疫情已经得到缓解,口罩产能已经由原来的日产2000万只增长到超过1亿只,医用防护服的日产能超过30万件,产品大量出口,为全球抗击新冠疫情贡献中国力量。未来我国口罩、防护服的贸易量将会保持较大的体量和较高的增速。在这种情况下,准确掌握口罩和防护服的贸易数据对于国家制定相关政策,行业提供精准服务,方便企业出口业务都具有重要意义。因此我协会向海关提出了调整稅号的申请,得到了海关的批准。 产业用纺织品是快速发展的行业,很多细分产业在不断的发展和壮大,我协会历来重视贸易统计工作,根据行业的发展实际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了多项税号修改、税率调整建议,部分已经成功受理,比如口罩税号、防护服税号、婴儿尿裤税号等。我协会还在就其他多项产品的税号修改与相关部委密切沟通,也希望广大企业根据自身出口贸易情况向协会提供建议和贸易数据,以便我们推进此项工作。 (文章来源: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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